周洪宇
教师是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教师专业标准对教师的专业伦理、工作态度、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及实践水平等,确立了质量规格,作出了明确规定,有关部门可以依此来衡量与评价教师专业发展水准。
教师专业标准具有基础性和导向性双重特点。基础性表现在为教师专业伦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方面所应必备的素质规定了基本标准;导向性表现在规定合格教师基础标准的同时,还具有发展性功能,起到引导教师朝着不断提高综合素质方向发展的作用。
教师专业标准大致可分为通用标准和专业标准。所谓通用标准,就是国家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统一规定的标准,即政策性标准;所谓专业标准,是指为教师制定的具体专业发展标准,包括教师专业伦理标准、教师专业知识标准、教师专业能力标准等内容,即业务性标准。
制定教师专业标准,是教师专业化的迫切呼唤,是城乡教育均衡化的客观需要,是一切以学生为本的必然要求,是国际教师教育发展趋势的必然结果,更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的现实需要。
近年来,教育部十分重视教师专业标准的制定,召开了一系列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并组织开展了多项课题研究。分别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在具体工作和操作层面得到了细化与落实,完成了教师专业标准体系的系统性构建,这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为中国教师教育发展史书写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在基本理念上,注重“学生为本”、“师德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在基本内容上,注重“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每个标准的“专业理念与师德”里,都包括“职业理解与认识”、“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 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 个人修养与行为”。在每个标准的“专业知识”里,包括“学生发展知识”、“学科知识”、“教育教学知识”、“ 通识性知识”等部分。在专业能力上,主要包括“ 教育教学设计” 、“组织与实施”、“激励与评价”,“沟通与合作”、“ 反思与发展”等部分。当然,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与中学教师,尽管都是教师,对象是儿童与青少年,从事的都是基础教育工作,但毕竟各自还有自己的侧重与特点,因此,每部分的具体表述也略有不同。如,幼儿园教师的“专业能力”方面,对教师要求“环境的创设与利用”、“ 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 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 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 激励与评价”、“ 沟通与合作”、“ 反思与发展”,较好地体现了幼儿园教师的工作特点,与中学教师在“专业能力”上的“教学设计”、“ 教学实施”、“ 班级管理与教育活动”、“ 教育教学评价”、“ 沟通与合作”、“ 反思与发展”等要求相比,明显有所不同。至于各自部分具体内容的差异,那就更大了。仔细对照阅读,可以看得更为清楚。
制定并实施教师专业标准,是当前教师队伍建设中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加快教师专业化的步伐,促进教师专业化,使教师像工程师、医生、律师等专业人士一样,真正成为一种专业性工作人员,具有不可替代性。教师是一种职业,但不是一般的职业,具有专业性和不可替代性。作为履行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教师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训练,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养成高尚的专业伦理。制定并实施特定的教师专业标准,为教师提供专业发展的方向和指南,能够正确引导教师向专业化方向发展,真正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
其次,它有助于城乡教育均衡化的客观需要。要实现义务教育城乡均衡化的目标,除了在校舍建设、设备设施等硬件方面达到均衡化之外,最重要的是实现师资力量的均衡化。而要实现城乡、东西教师的均衡发展,必须制定全国统一的教师专业标准,只有全国各地按照统一的教师专业标准,加强教师教育,推动教师教育专业化,才能培养一支为城乡与东西教育均衡发展服务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再次,它有助于贯彻一切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在构建和谐社会、倡导以人为本的社会大背景下,教育理应贯彻一切以学生为本的理念。要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首先教师应当提高综合素质,在各方面得到较为全面的发展。同时,教师要从内心深处真正树立以学生为本的观念。建立教师专业标准,可以帮助教师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培养创新型人才。
第四,它有助于适应国际教师教育的发展趋势。19世纪中叶欧美教师专业化已经开始起步,20世纪6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官方文件的形式正式提出教师专业化的发展取向,之后欧美及日本均将教师教育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作为提高教师质量的主要途径。与之相适应,各国纷纷建立旨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教师专业标准。我国建立教师专业标准,正是与国际教育发展趋势相适应的具体体现,也有助于教师培养与国际接轨。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它有助于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教育规划纲要》指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有好的教师,才有好的教育。严格教师资质,提升教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国家制定教师资格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可以说,《教育规划纲要》对制定教师专业标准,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讲得已经非常清楚。制定并实施教师专业标准,正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具体措施之一。有了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就有了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说,新制定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就是今后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中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的“基本法”。
可以预计,只有借鉴和遵循国际惯例,制定并实施教师专业标准,提高教师任职学历标准和品行要求,进一步完善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形成公开、公正的教师遴选机制,不断提高教师职业的入职门槛,才能不断地将优秀人才遴选进教师的行列,从而促进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为建设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培养造就具有创新精神与能力的优秀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
注:
周洪宇,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