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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直教育系统开展“我为城市做什么、我为他人做什么、我为社会做什么”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点击数:   发布日期: 2015-02-08   

扬教委发〔2015〕3号

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办《关于开展“我为城市做什么、我为他人做什么、我为社会做什么”大讨论活动的通知》(扬办发〔2015〕2号)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现将开展大讨论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决策部署和对扬州工作的具体要求,通过广泛深入开展“我为城市做什么、我为他人做什么、我为社会做什么”大讨论活动(以下简称“三为”大讨论活动),着力解决思想观念、社会责任、市民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现代文明程度,争做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

二、议题设置

  按照 “分众推进、分类管理、分头落实”的要求,教育系统机关干部和学校师生重点讨论以下问题。

  机关干部: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提出的“五个迈上新台阶”的要求,重点就抓教育综合改革促发展、抓既定教育实事惠民生、抓依法治教保公正、抓党的建设强保障等方面展开讨论。

  学校教师:重点围绕强化教书育人的责任意识,增强自我约束,提高师德素养,坚持立德树人,立足讲台作奉献,练好师能强素质等方面展开讨论。

  中小学生:重点围绕学习践行“八礼四仪”、“日行一善”等活动,不断促进文明素质养成等方面展开讨论。

三、活动安排

  大讨论活动从现在开始至6月底。

1. 学习研讨。3月底前,局党委中心组和校级领导班子结合全年学习活动,组织开展一次以“三为”为主题的集中学习讨论活动。

2. 座谈交流。2月起,局机关及各学校要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围绕重点议题召开座谈会,广泛开展讨论,听取意见建议。各学校“青年教师发展学校”寒假期间要集中组织青年教师围绕“三为”开展学习讨论,牢固树立“教书育人,以德为先”思想。

3. 征文演讲。各学校要围绕“三为”大讨论,组织师生开展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活动,着力提高师生文明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认识。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迎接2500年城庆市区中小学生扬州历史文化知识竞赛活动。

4. 讲坛论谈。各学校结合 “道德讲堂”、主题班队课等形式,组织学生重点开展“我为他人做什么”主题讨论活动。2014-2015年度春学期开学的第一次升旗仪式,要统一以“三为”为主题进行国旗下讲话。

5. 典型选树。深入开展“身边好老师”学习推介活动,广泛设立“善行义举榜”,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寻找、聚焦“最美人物”,积极宣传一批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先进典型,深入持久地宣传身边好人。

四、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三为” 大讨论活动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委党代会精神,全面推动扬州教育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各学校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要求制定具体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方式,认真抓好实施,保证大讨论活动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

2. 积极发动,广泛参与。各学校各处室要切实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突出立体化、全方位、多层次要求,积极拓展讨论平台,着力畅通交流渠道,广泛听取各方建议,使大讨论活动落地生根、进脑入心。

3. 加强反馈,注重宣传。各学校各处室要加大宣传力度,把好舆论导向,及时将活动落实情况及动态信息报送市教育局组宣处。联系人:华良,联系电话:87361121,邮箱:2476555904 @qq.com。

 

中共扬州市教育局委员会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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