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基﹝2017﹞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有关中小学生竞赛管理活动的规定,现将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2017年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和我省中小学生参加的全国竞赛活动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竞赛活动管理有关规定,除全国高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计算机)五项竞赛和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按惯例组织进行,以及教育部另有文件通知要求外,我省各地各校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其他任何全国性的竞赛活动。全国竞赛活动项目详见附件1。
二、严格控制面向全省中小学生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小学阶段一律不得举行面向学生的学科类竞赛活动。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擅自组织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全省性竞赛活动,也不得组织或动员中小学生参加非学历教育机构等社会组织,以夏(冬)令营等各种名义举办的各类学科竞赛活动。全省竞赛活动项目详见附件2。
三、举办各类竞赛活动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和个性特长,有利于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凡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各类竞赛活动,必须遵循学校与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行要求学校和学生参加竞赛活动。各类竞赛活动一律不允许收取活动费、报名费或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学生用品,不得以赛促销,以赛代销。任何竞赛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不享受高考、中考加分待遇。
四、对已批准的竞赛活动,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出品牌,引导教学改革,引导学生读书,引导家长学习。参加全国竞赛的项目,要选出最优秀的学生参赛,并努力取得好的成绩,展示江苏基础教育的整体水平。各主办单位不得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单位组织比赛。竞赛主办单位在开展竞赛活动之前必须将有关通知或实施方案提前两周报我厅基础教育处审核,我厅将对竞赛活动进行视导,活动结束后各主办单位两周内将书面总结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凡是在实际操作中不按原报批方案执行的(如扩大竞赛范围、乱收费、指定用书、推销商品等),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该活动项目,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
五、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务必将本通知传达到各中小学校,以便于监督执行。如发现违规组织竞赛活动的情况,请及时与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联系,电话:025-83335670。
附件:
省教育厅
2017年1月19日
附件1
2017年度全国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
1.2017年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主办:中国数学会普委会
2.第三十四届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主办:中国物理学会
3.第三十一届中国化学奥林匹克竞赛
主办:中国化学会
4.2017年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主办: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
5.第二十三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主办:中国计算机学会
6.第三十二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主办: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部委
7.第十八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主办:中央电化教育馆
8.第十七届“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主办:中国科协、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附件2
2017年度全省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
1.第二十九届中小学生“金钥匙”科技竞赛
主办:省科协、省文明办、省科技厅
2.第十七届青少年电子技师认定活动
主办:省科协
3.第二十四届青少年科技模型竞赛
主办:省科协
4.第二十二届珠算式心算能力比赛
主办:省珠算协会、省中小学教研室
5.2017年领航杯青少年网络信息安全知识竞赛
主办:省电教馆
6.第十六届“中学生与社会”作文大赛
主办:省教育学会中学语文专业委员会、省中小学教研室
7.第十七届中学生作文大赛
主办: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8.第十六届领航杯中学生英语口语电视比赛
主办:省电教馆
9.第十一届中小学生硬笔(软笔)书法展示赛
主办:省教育学会书法专业委员会
10.第十一届中小学生诗歌竞赛
主办:省教育学会校园文学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