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办公需要,树人学校决定对九龙湖校区机房防静电地板采购进行对外公开招标,现通告如下。
1、送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07月8日—07月10日,每天8:00—16:00,供货商如有任何疑问或看现场,请在此期间对接联系人范老师;13952784547,并以书面形式向校方提出。
2、报名地点:扬州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扬州市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
3、招标项目: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九龙湖校区机房防静电地板采购
供货和施工期:15天以内(自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算)。
4、报价与中标方式:
附件“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九龙湖校区机房防静电地板采购报价表”所列采购品种和价格为该品种报价的最高限价。投标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表中已经限定的定品牌和规格不能有改动,没有限定品牌的商品可以用同等以上品牌商品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方所有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中标。最终以实际安装数量为准进行结算。
5、结算方式:项目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不计利息。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起算日期由双方书面确认,签字盖章。(本项目质保期3年)
6、联系人:贾老师13852712322
7、投标材料要求:
(1)投标单位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九龙湖校区机房防静电地板采购报价表”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含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联系邮箱,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投标单位诚信供货承诺书,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承担实施过此类项目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合同中未能体现具体供货品种内容的,可提供加盖合同发包人公章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投标单位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2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7)以上1-6项投标材料全部装入一个文件袋中密封并加盖公章,在2024年07月11日上午10:00前送到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路66号,树人学校凤栖湖校区南门保安室。文件袋上注明投标单位,标注“树人学校校办贾珠珠”收。
8、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壹份正本。壹份副本。
9、说 明:在2024年07月11日-13日,树人学校将向投标单位反馈中标情况。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10、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九龙湖校区机房防静电地板采购报价表
注:投标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运杂费(含保险费)、包装费、各种检测验收费、安装调试费、验收前保管、调试、验收合格及之前所有含税费用、各种税费、交付使用前管理费,以及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
扬州市树人高级中学
2024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