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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家长委员会章程

  点击数:   发布日期: 2011-08-28   

 

一、宗旨:

家庭对学生行为习惯的培养、品德的形成、个性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建立年级家长委员会将有利于密切年级老师与家长的联系,有利于家长了解并配合年级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有利于年级与家庭的合作,使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密切配合,互为补充,形成合力。
二、学校年级家长委员会的基本任务是:
1、定期听取并收集家长对年级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向年级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举办年级家长学校,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改进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3、协助年级开展有关教育教学活动。密切配合学校、社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探索“三结合”教育的新模式。
4、参加年级邀请的各项活动。
三、学校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了解教育法规,关心学校教育,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
2、热心家长委员会工作,自愿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献计出力。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四、 学校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的产生办法:
1、采取家长自荐、互荐和班主任提名相结合的方法。
2、每班产生1~3名委员,组成班级家长委员会,其中一名担任该班家长委员会召集人。
3、各班家长委员会的召集人,担任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
4、年级家长委员会委员中产生1—3名主任委员,召集主持年级家长委员会会议。
5、年级家长委员会成立的时间,一般安排在新生入学前,并由年级家长委员会确定分班方案,主持新生分班。

五、年级家长委员会,具体组织工作由政教处负责。年级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1~2次全体会议。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年级主任、班主任、备课组长、教师代表可列席会议。学校委托政教处负责人、年级主任、班主任为学校与年级家长委员会成员之间的主要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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